吉凶礼含义 古代五礼是生活中的五种重大事件的礼仪和制度,一说指以祭祀之事为”吉礼”,丧葬之事指”凶礼”,军旅之事为”军礼”,宾客之事为”宾礼”,冠婚之事为”嘉礼”,合称五礼。
一说指: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诸候的朝聘之礼。在这里,我们只讲家谱中的”吉凶礼”。
吉礼 古代五礼之一。即祭祀天神、地祇、人鬼等的礼仪活动。如郊天、大雩、大享明堂、祭日月、大蜡、祭社稷、祭山川、籍田、先蚕、祭天子宗庙、袼禘、功臣配享、上陵、释奠、祀先代帝王、祀泰伯、仲雍、季札公等。巡狩封禅、祭高禖等。历代兴革不一,但极为统治阶级所重视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“大宗伯之职,掌建邦之天神、人鬼、地祗之礼,以佐王建保邦国,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祗。以禋祀祀昊天上帝,以实柴祀日月星辰……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,以貍沉祭山林川泽……以祠春享先生,以尝秋享先王,以烝冬享先王。”《通典·礼六六》:“大唐开元年之制五礼,其仪百五十有二。
一曰吉礼,其仪五十有五:一,冬至祀昊天于圆丘;二,正月上辛祈谷于圆丘;三,孟夏雩祀于圆丘;四,季秋大享于明堂;五,立春祀青帝于东郊……五十五,王公以下拜扫、寒食拜扫。
凶礼 古代五礼之一。指用于吊慰家国忧患方面的礼仪活动。包括丧葬礼、荒礼、吊礼、恤礼、襘礼等。后多特指丧葬、持服、谥号等礼仪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“大宗伯……以凶礼哀邦国之忧,以丧礼哀死亡,以荒礼哀凶札,以吊礼哀祸灾,以襘礼哀围败,以恤礼哀寇乱。”《通典·礼六六》:“大唐开元年之制五礼……
五曰凶礼,其仪十有八:一,凶年振(赈)抚;二,劳问疾患;三,中宫劳问;四,皇太子劳问;五,服(丧服)制度;六,皇帝为小功以上举哀;七,敕使吊;八,会丧;九,册赠;十,会葬;十一,致猷;十二,皇后举哀吊祭;十三,皇帝太子举哀吊祭;十四,皇太子妃举哀吊祭;十五,三品已上丧;十六,五品已上丧;十七,六品已下丧;十八,五公已下丧。”